主体责任对标检查表
责任人
序号
主体责任内容
检查要点
标准分值
检查结果
得分
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10
2.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10
3.主要负责人作出安全承诺,组织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
10
4.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签订2019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
10
5.安全投入提取及使用明细;
10
6.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10
7.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10
8.主要负责人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10
9.事故发生后主要负责人报告事故情况。
10
小计
90
2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1.主要负责人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10
2.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任职半年内经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10
3.按规定每年组织并参加再培训。
10
小计
30
3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8
2.企业负责人直接组织救援抢救,妥善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
3.按照规定的报告时限、内容、方式等要求,及时、完整、客观地报告事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
8
4.企业负责人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8
5.落实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健全事故登记和处理档案,如实记录各类事故事件真实信息。
8
小计
40
合计
160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的责任
4
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设置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或组长 ……此处隐藏3639个字……ter">6
小计
24
合计
42
从业人员的责任
39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5
小计
5
40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1.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5
2.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建议权。
5
小计
10
41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1.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批评、检举、控告权,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拒绝权;
5
2.行使安全生产权力被降低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5
小计
10
42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1.从业人员依法享有工伤保险;
5
2.从业人员依法获得民事赔偿权。
5
小计
10
43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从业人员作业现场遵守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
2.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
小计
10
44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5
2.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知识、技能情况;
5
3.从业人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5
小计
15
45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1.从业人员报告危险有害因素的程序、报告对象和时限;
5
2.接到报告的人员及时处理。
5
小计
10
46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从业人员的权利。
劳务派遣人员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权利。
5
小计
5
合计
75
总计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