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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县扫黑除恶工作总结汇报

时间:2024-02-17 14:33:55
2019年全县扫黑除恶工作总结汇报[本文共4875字]

X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

 

中共xx县委  xx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

 

2018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协力配合,强势开局、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扫黑除恶合力。我县分别于去年3月5日、6月27日、9月30日召开县委常委会议,迅速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了以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六个专项工作组,统筹负责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县财政安排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150万元。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县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管理区)也组建相应的组织机构,共同形成了上下互动、左右互补的工作体系。

今年的我们召开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就近期工作进行了研究安排。常委会只研究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表彰决定,市里的工作方案一出来,我们就会召开常委会部署扫黑除恶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扫黑除恶落实。我县不断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明确并压实各项工作责任,先后制定出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机制实施办法、督导办法和考评办法等系列文件,去年4月17日、9月14日分别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判存在问题,找准下步工作重点,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步推进、打出声威、取得实效。建立日常排摸工作责任制,明确各乡镇党委书记、派出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村书记、辖区民警确定为具体责任人,确保摸排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问,真正形成常态;建立线索摸排工作机制,对普通党员、村干部、“两委员一代表”等七类对象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台账管理,开展了谈心谈话,听取线索举报;建立扫黑除恶奖惩办法,设立线索举报奖励,对办案单位实行“一案一奖”,对工作不认真、不细致,瞒报、漏报、迟报以及违反工作纪律通风报信的,严肃追责问责。

今年的动员大会,我们准备在4月初召开。

(三)广泛宣传发动,壮大扫黑除恶声势。通过张贴通告、出动宣传车、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专门微博、专门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共张贴各类通告2.4万份,发放宣传册6万余份,制作永久性宣传牌120余个,制作横幅标语3000余条,出动宣传车1200车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60余条,深入乡镇、村(社区)组开展扫黑除恶宣传70场次,营造了良好的专项斗争氛围,推动形成了全民参与扫黑除恶的统一战线。

(四)保持严打高压,确保扫黑除恶实效。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县广泛开拓线索来源,严厉打击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截止今年310,共收到群众举报信件、电子邮件、电话120余封(个),梳理汇总举报线索30余条,均逐一甄别核查、分类办理,打掉涉恶团伙10个,其中恶势力犯罪集团一个。抓获涉恶犯罪嫌疑人97人,破获涉恶类刑事案件40起,缴获枪支4支。其中省高院集中宣判的恶势力团伙3个,判决30人,1人判处死刑,破获涉恶刑事案件11起,缴获枪支1支。县法院共受理恶涉恶势力团伙1个,判决3人,5人作案时未满16周岁被治安处罚,破获涉恶刑事案件4起;移送起诉到检察院恶势力团伙4个、村霸一人,移送起诉团伙成员37人,行政处罚3人,破获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刑事案件16起;在侦恶势力团伙2个,目前,一个已抓获涉案成员16人(逮捕10人,取保候审6人),破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劫等刑事案件6起,另一个正在初查,固定证据。

(五)整顿基层组织,筑牢扫黑除恶堡垒。加强村级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对不胜任不称职不合格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调整,今年共调整15名村党组织书记。同时制定下发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通知和整改实施方案,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共排查出35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均安排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点指导,认真落实“拿一套整顿方案、定一名联点领导、派一支工作队伍、配一名第一书记、选一批帮扶项目、建一个坚强班子”的“六个一”工作法,实行挂图作战,制定专门整顿工作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确保软弱涣散党组织完成转化升级。目前,35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已全部整顿到位申请验收。

二、黑恶势力犯罪的特点和成因

随着扫黑除恶斗争行动的深入,我县当前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

(一)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呈现隐蔽化。一些黑恶势力头目为了转移视线、给办案设置障碍,除控制少数骨干外,采取发展外围组织或临时雇佣等方式,隐藏在幕后操纵指挥。有的恶势力团伙,在一些政府工程项目建设招标中,以合法公司企业的名义,采用围标、安排团伙成员威胁恐吓、打压竞标对手这些非法手段,使其它企业退出竞标,从而达到其黑恶团伙独揽工程项目,谋取暴利的目的。

(二)黑恶势力犯罪滋生呈现短期化。黑恶势力滋生快、周期短,呈现出“割韭菜”发展趋势,有的黑恶势力一年半载就能形成。黑恶势力被打掉后,其所盘踞的势力空间很快被新的团伙所占据、分割,继续危害一方。近年来有半数团伙形成周期在3年以下,三分之一的仅为半年到一年。

(三)黑恶势力犯罪领域呈现多元化。黑恶势力犯罪向基层政权、经济建设、社会事务、行政管理等领域渗透趋势明显。盘踞的领域包括娱乐服务行业,如KTV、洗浴场所等;传统行业,如建筑工程、农贸市场、物流运输;新兴行业,如投资理财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在农村基层,黑恶势力依靠宗族势力干扰基层政权,插手基层村委会选举。在医患、劳资、债务等纠纷中,黑恶势浑水摸鱼插手纠纷,为纠纷一方造势,提出天价赔偿等无理要求。

(四)黑恶势力犯罪手段呈现“软暴力”化。黑恶势力犯罪形式逐渐从“硬暴力”向“软暴力”转变,采取“能吓不骂、能骂不打、能打不伤”的招数,用言语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各种隐蔽手段对受害人进行精神伤害。如龙海涛非法放高利贷团伙成员采用长时间蹲守、跟随受害人,扰乱其正常生活和工作或者部分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但又不完全控制受害人,时间一长给受害人造成心理恐慌,精神折磨,不堪其扰,严重影响受害人的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

(五)黑恶势力犯罪成员呈现复杂化。一是当地人多,不同的黑恶势力具有各自的活动范围,成员构成一般在其成员居住地及其附近。二是无业游民多,80%黑恶势力成员不务农、不经商,成天四处游荡,大多无正当谋生手段。三是青少年多,这些人虽然年轻,但心理、生理成熟程度高,他们犯罪手段狡诈,暴力性强,危害严重,如王洁恶势力团伙成员10人,均为22岁以下的青少年。四是个体素质低下的多,黑恶势力成员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缺乏社会公德,法律观念淡薄,谋生技能差。五是累犯多,黑恶势力成员,特别是骨干、头目是有前科劣迹的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有的甚至“二进宫”、“三进宫”。

、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前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对照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的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些乡镇、成员单位对此次中央部署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思想认识不足,政治站位不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工作部署过于常规化,只是将今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一般性的工作安排,并没有具体的关注工作开展情况,导致工作进展缓慢。

(二)宣传发动不够充分。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覆盖面不广,距离家喻户晓还有不小差距。存在“重城镇、轻村组”的现象,开展了集中宣传,但没有全覆盖,入户宣传不够。用打击行动、成果宣传、奖励举报宣传的力度不够,群众参与斗争的积极性和人人喊打的主动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三)摸排打击不够精准。部分职能部门在线索摸排核查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短板和盲区,未及时建立摸排台账。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打击的重点领域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征地拆迁、环保、打非治违、扶贫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

(四)部门协作不够紧密。从开展扫黑除恶的实际情况看,当前各政法机关之间,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之间,政法机关与工商、税务、文化等行政执法机关以及金融机构之间,政法机关与基层组织之间还缺乏针对黑恶势力犯罪特点和规律的专项工作机制,线索转递、通报协作不力,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对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也不够深入全面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

(五)长效机制不够健全。在落实扫黑除恶侦破打击保障、兑现群众举报奖励、职能部门联动协作、倒查问责等机制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导致个别地方、个别行业线索摸排不认真、打击黑恶犯罪不彻底,出现了时紧时松的局面。

(六)打击保护伞没有突破。我县还未查办一起涉恶且有保护伞的案件,一是由于“保护伞”往往躲在幕后、隐藏较深,不容易被发现;二是公安机关办理的涉恶案件中,对深挖关系网和保护伞的主动性和意识性不强;三是政法机关与纪委监委的对接联动不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线索摸排,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务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当职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政权安全。各乡镇(街道、管理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要紧紧围绕扫黑除恶工作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各自职能定位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责任压实到岗到人。政法机关要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主力军的责任,对前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回头看,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找准薄弱环节持续发力,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扫黑除恶专业力量,做好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工作,不断提高战斗力。

二是加大宣传发动,引导舆论导向。各乡镇(街道、管理区)要在宣传发动和提高群众知晓率方面下足功夫,开展新一轮的宣传工作。县级层面要增加制作永久性宣传牌,在主要路段、320国道、省道等交通要道上增挂宣传牌;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要滚动播放扫黑除恶标语口号;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网络、微信、短信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乡镇层面要出动扫黑除恶宣传车,派出所要在警车上加挂扫黑除恶牌子和播放通告录音,在通村道路上悬挂宣传牌,张贴墙壁标语。要进一步拓宽宣传覆盖范围,充分运用“村村响”等直接有效的方式强化对基层群众的宣传。把走访干部进村入户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彰显各级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立场,宣扬公安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的显著成效。

三是深化线索摸排,依法严惩不贷。要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加大线索排摸力度。公安机关要广泛搜集黑恶线索,对近三年的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案件要做好核查工作;法院、检察院要结合各类正在办理的案件,梳理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做好快侦快诉快判;县司法局要结合社区矫正主动掌握涉黑涉恶线索;县纪委监委要将刀刃向内,重点深挖保护伞;组织部要注重操纵基层换届选举的,破坏基层政权方面的黑恶线索。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对监管的重点行业的排摸,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召开推进会,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全县政法机关务必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方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向涉黑涉恶类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公安机关要对打掉的9个涉恶团伙进行深挖,从近几年的非法经营、强揽工程等案件中进行深挖,看是否存在有“保护伞”的情况,要做到“一案三查”,一要查清楚违法犯罪行为及相关证据,二要查清楚是否存在“保护伞”,三要查清楚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

四是夯实基础工作,严密治安管控。紧紧围绕人、地、物、事、组织等重点,推动“犯罪实时控制”管理新模式建设,强化对刑释解教人员等重点人口的管理,以出所无缝对接、安置帮教无遗漏、异地流动有效管理为目标,抓好分类管控,实行轨迹管理。深入落实治安防控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由街面防控网、社区防控网、内保防控网、视频监控防控网、区域警务协作网等组成的网格化管理机制,集中整治黑恶势力重点敏感区域,严密对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场所、区域的控制,有效遏制黑恶势力的滋生和蔓延。

五是聚焦工作合力,强化督导追责。以省督导工作为契机,开展我县的督导考核,严格落实专项斗争工作责任。我县从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三个督查组,将于10月8日开始对各乡镇和单位进行督查暗访,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综治考核依据。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督查组反馈的情况,逐项查漏补缺,完善各类工作台账、表册,组建办公机构,配齐办公设备,指定专人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倒逼责任落实,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对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且群众反映强烈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向黑恶势力和团伙通风报信、给案件设阻力障碍和本身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经查实,坚决从严从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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