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承包合同1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内部承包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内部承包合同1发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栋土建、内外装饰、水电安装工程等合同约定的内容(0.00以下地下车库土建及部分安装工程)
建筑面积 m2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有关说明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土建、内粗装修(仅包括室内墙面及天棚抹灰、楼梯踏步面层及栏杆安装)、门(进户门)窗安装、外墙(含斜屋面)装修、部分水电安装(水、电到户)以及完成本项目所必须完成的其他工作,对于增加的工程项目必须由甲方书面指定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符合增加的条件,否则有关工程不计算价款。
2、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
三、合同工期
工程开工日期:定于 20xx 年 3月 6日(以甲方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定于20xx年 11月 6 日。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日历天数 245天。(无论任何原因影响,工程必须按时竣工交付)
四、质量验收标准及等级
1、验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现行的相关标准
2、质量等级:合格
五、合同单价及计价方式
1、本合同价款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确定,定额采用《xx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xx年版、《xx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xx版和《xx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xx版及相关配套调整文件计价和调整费用后整体下浮5%作为结算价款。
2、材料差价按照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参照贵州省遵义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价计取价差,材料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材料差价执行相应时期的市场价或乙方自行采购价,但必须在采购前报甲方确认,按甲方确认的价格计取。
3、计算软件:神机妙算或广联达软件。
4、工程变更也采用上述计价方式进行取费,并计入工程总价。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需部分垫资。框架部分(含基础):完成0.00以上一层主体封顶,甲方一月内拨付已完工程造价的75%,二层主体封顶(转换层浇筑完毕)拨付该层已完工程造价的75%;砖混部分: 三、四层主体封顶一个月内拨付该两层已完工程的75%;屋面封顶后一个月内拨付五、六、七层已完工程造价的75%,并返还履约保证金。
2、工程经竣工验收,乙方提供工程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后,甲方审计确认并扣留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质量保证金,剩余款项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质量保证金,待2年期满后,无质量缺陷,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税费甲方代扣代缴。
七、甲方的工程和责任
1、 开工前10天完成现场三通一平等工作。
2、 工程地质及管线资料在开工前5天内提交。
3、 甲方仅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中办理施工许可证费用中的农民用工保证金、工伤保险及工程排污费由乙方支付,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4、 开工前三天内甲方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
5、 主体开工前3天内组织图纸会审。
6、 开工前协调施工现场和周边关系。
八、乙方的工作和责任
1、 开工前5日内提供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由甲方监理审定,并严格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2、 遵守政府部门有关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证施工场地整洁和交工前的施工现场清理,并承担因自身责任的损失和罚款。
3、 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及费用:乙方按照国家、省、市(县)规定及批准的保护方案进行保护,发生的费用经甲方及有关单位审核后列入工程总价。
4、 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给甲方。
九、安全施工
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对施工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 甲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3、 由于乙方自身管理原因造成工程发生安全事故的,如果造成工程施工被责令整改而拖延工期或直接造成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当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销售损失及延期交付赔偿损失。
4、 因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负。如发包方因此被追索,则所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质量及工期控制
1、质量控制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监理的施工安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及监理制定的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处罚)措施。
(2)工程使用的钢材、水泥、装饰材料和水电材料(设备)必须由甲方书面指定统一品牌,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其他品牌或不合格材料。
2、工期控制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任务。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拖延,甲方按照10000元/天处罚乙方。累计处罚不超过工程总造价的20%。
十一、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
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本协议签字前向发包人交齐履约保证金 元(¥ 元)
十二、合同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
1、 请上级建设主管部门调解
2、 采用第(1)种方式调解不了时,可向遵义市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合同生效期
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日
2、合同订立地点
3、本合同 ……此处隐藏23466个字……包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修改已经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三、全面履行项目质量与安全的管理责任,负责落实发包方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本项目的生产质量安全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优良,杜绝质量、安全等级事故。一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并在12小时之内向发包方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四、负责合理调配、组织和配置项目内的各种资源。在施工单位投入生产要素不能满足施组计划需要时,有权下令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调集所属资源以满足施工需要;对施工进度严重滞后的施工单位,有权对其承担的任务进行调整;对不称职的施工单位或分包队伍,有权提出撤换和辞退。负责预防和制止施工队偷工减料、盲目生产、不服从统一安排的无视质量、安全、工期的不良行为;
五、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妥善处理各种劳资关系。
及时与项目部自用农民工、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督促成建制施工队与所用农民工、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避免出现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而出现的劳动纠纷;负责施工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关心和帮助施工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尤其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工资能及时得到发放。积极帮助和鼓励施工队通过加强管理,提高工效,降低成本,增加收入;
六、项目经理部要注重内部架子队的培养,负责在本项目上至少组建并培养出一支有战斗力的内部架子队
七、负责项目施工期间内部息工人员的待岗工资;
八、项目经理部的职权只限于本合同约定的范围,超出本协议对外经营业务或是签订经营合同,需经公司授权或确认。未经公司授权或确认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九、在未经发包方许可的条件下,严禁承包方将本合同向第三方出示或将合同内容对外泄露。
第六条 内部承包费用结算办法
一、工程进度款:承包方收到业主批复的计量支付报表和拨款后,应立即按本合同核定的上缴承包费用比例或公司中期下达的财务指标按季上缴内部承包费;
二、工程结算:
⒈承包方代表发包方根据总承包合同文件和有关协议,向业主申报办理验工计价和竣工结算工作,并及时收回工程款;
⒉承包方应在同业主办理完工结算后的10日内,向公司经管部门书面报告同业主的结算情况,并同时提交承包费用结算的申请报告;
⒊承包方承包费用结算,由公司经管部门根据业主最终结算情况,并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计算和扣除发包方应得的费用之后,即为承包方承包费用的结算总额。公司财务、审计部门根据经管部门的最终结算,清收承包方应交费用,鉴定承包方经济责任。
⒋承包方与业主结算后,力争15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追回交还发包方。
第七条 风险抵押
为充分体现内部承包合同的严肃性,确保承、发包双方的责、权、利,本项目实行项目主管风险抵押制度:
⒈根据规定,本项目党政主管风险抵押金各为 元(若党政主管由一人兼职,则为 元),风险抵押金于内部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向公司财务部缴纳。任何人不得以公款作为抵押金,否则不予计息及分配个人分成。
⒉主体工程完工后,经过公司风险评估后,可退还50%-70%的风险抵押金;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经过公司风险评估后,可退还100%的风险抵押金, ⒊风险抵押金的利息,单利月息1分计息,但按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扣除了的风险抵押金,从发文处理之日后不再计算利息,从发文处理之日前应计算利息。
第八条 奖罚
为确保各项指标的完成,发包方采取项目中期(半年、年终)目标责任书考核和项目结算考核两种方式对承包方进行考核。
一、项目中期目标责任书考核:按公司各期出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结算考核,根据承包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上缴内部承包费用指标情况,实施奖罚:
⒈若完成(或超额完成)项目管理责任目标,除一次性返还风险抵押金并按期计息外,竣工结算时,按实际超交款30%的金额返还项目经理部,其中的50%奖给项目经理部党政两位主管(若党政主管有一人兼职,此比例为30%),其余由项目经理部研究奖励有关人员。在项目任职不足一个责任期 以项目开工至完工结算整个期间为一个责任期 的,按实际任职期限占责任期限比例计算;
⒉若未完成项目管理责任目标,根据项目管理责任目标进行处罚:
⑴如未完成经营承揽利润上交部分的上交款指标,每减少1%扣风险抵押金的20%;如未完成管理创效上交部分的上交款指标,每减少1%扣风险抵押金的10%;
⑵如项目结算价款低于合同价,每减少1%扣风险抵押金的2%;
⑶质量事故:质量事故累计损失为合同总价0.5%-1%的扣20%,为合同总价1%-1.5%的扣50%,为合同总价1.5%以上的扣100%。
⑷安全事故:安全事故累计损失为合同总价0.8%-1.3%的扣20%,为合同总价1.3%-1.8%的扣50%,为合同总价1.8%以上的扣100%。
⑸工程进度:承包方应严格按业主合同工期竣工;如因工期告急被业主投诉而需要公司主管领导蹲点的,扣风险抵押金的20%;若因拖延工期造成企业损失,损失金额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另按业主罚款的20%给予项目部党政主管罚款。
⑹业主考评: ①业主约见法人代表二次以上的,每超一次扣风险抵押金的10%; ②累计评为C级单位二次以上的,每超一次扣风险抵押金的20%; ③每评为一次D级单位扣风险抵押金30%。
⑺以上扣款可多项叠加计算,如风险抵押金扣完后,其罚款每超过风险抵押金数额的50%,给予行政和技术职务各降一级的处分。 ⑻对竣工未完成上交款指标的项目,项目经理及党工委书记三年内不得任职。
⒊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风险抵押金不予返还,效益分成工资不予兑现,项目经理和直接责任者予以免职、下岗。
⑴工期进度严重滞后或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被业主勒令清场或更换项目承包人的; ⑵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原因,导致该项企业资质降级或吊销及失去一定区域市场的。
第九条: 合同附件
以下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附件有关内容与本合同发生矛盾时,发生矛盾部分以本合同为准。
一、《项目管理责任目标承诺书》;
二、发包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及其所有附件;
三、《 合同段责任成本预算》;
四、发包方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规定。
第十条:其他
一、因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由双方另行商定; 二、项目经理应履行《施工合同》确定的缺陷期修复责任,有责任催还业主扣压的质保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方三份,承发包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后失效。
发包方: XX十六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 公司总经理(签字)
承包方: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党工委书记(签字):
签约日期: 二○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