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2020年全市政法工作要点》和《关于成立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全面提升政法工作水平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委、黄冈市委和麻城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上级政法部门的要求,以平安建设为载体,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着力深化政法队伍建设,提高政法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措施
1、建立健全维稳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依法处置群体性事件。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集体进京赴省到市上访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坚持每月一次定期排查社会不稳定因素,按照属地管理,归口办理原则,做到及时发现,有效化解,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把维护稳定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2、继续深入开展同邪教组织的斗争,防范和处理其它邪教问题。加强对习练者的教育转化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巩固教育转化成果。在防范和处理其他邪教问题上,一要严密控制、把握政策、妥善处理、常抓不懈;二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有效处置;三要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依法打击极少数,力争把其它邪教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3、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以扫黑除恶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爆炸、杀人、强奸、纵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的打击力度,紧盯“打伞破网”和“打财断血”不放,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对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总结提炼专项斗争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打击、整治、管理、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
4、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进一步巩固综治组织网络建设的成果,加强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综治单位的建设,充分发挥村委会、调解委员会、网格员的职能作用,整合综治工作力量,保证各项综治措施、制度落到实处,形成各方面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二)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办事效率
5、监督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研究、协调有争议的疑难件,保障其公正、公平、高效的办理案件。认真落实《关于开发区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推动出台便民措施。紧紧盯住复工复产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周边巡逻和治安防范,维护社会稳定。
(三)深化平安创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6、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法队伍素质,重点抓好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为建设平安开发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7、深入开展各项平安创建活动。巩固和提高治安成果,开展创建平安家庭、平安学校、平安医院、平安企业、平安村(社区)、平安塆(组)、平安铁路线等活动,并对平安创建工作成果实施动态管理,提高创建工作质量,推动平安创建工作良性快速发展,建设平安开发区。
8、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雪亮工程”建设,以主要路口、重要路段视频监控建设为重点,补短板,强措施,实施全区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目标。坚持“平安联防”巡逻,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完善平安联防队伍建设,保障平安联防常态化工作运行。
(四)加强法制建设,有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9、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和管理,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完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控体系,加强宣传培训,多措并举,狠抓落实,落实责任,确保经费,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10、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建设。不断完善依法治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落实。做好“七五”普法总结和“八五”普法的谋划准备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等宣传活动。
三、组织领导
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社会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常务副组长:
成 员:
各职能部门(科室)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信访维稳办
四、工作要求
1、在平安创建中,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成功经验,整合基层力量,着眼于从苗头上发现问题,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充分发挥政治优势,落实市委、市政府抓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的责任,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
2、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教育和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自学履行法定义务,努力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就地解化解。加强村矛盾纠纷联动排查调处工作,拓宽基层社情民意收集反馈和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矛盾纠纷联动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整合调处资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职能,形成相互衔接配合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增强定纷止争意识和能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